江苏省拟定农村土地承揽运营权流通方法
来源:乐鱼网.com 发布时间:2025-02-24 08:30:47
为了保护农村土地承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标准土地承揽运营权流通行为,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装备和合理规划使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揽法》等法令、法规,江苏省拟定了农村土地承揽运营权流通方法。 方法规则,农村土地承揽运营权的流通一定要遵从相等洽谈、自愿、有偿的准则,任何安排和个人不得逼迫或许阻止承揽方进行土地承揽运营权流通;不得改动土地一切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处;流通的期限不允许超出承揽期的承揽期限;受让方必须有农业运营才能;在同等条件下,本团体经济安排成员享有优先权。 承揽方有权依法自主决议土地承揽运营权是否流通、流通给谁以及何时和以何种方法流通。土地承揽运营权流通的受让方主要是农户,也可所以境内农业企业、工作法人或许农人专业协作安排,也可所以境外农业生产、加工公司或许农业科研推行单位。流通的收益归承揽方一切,任何安排和个人不得私行截留、扣缴,城镇人民政府、村团体经济安排或许村民委员会未经承揽农户赞同,不得强制租借农户的承揽地再进行发包。 方法规则,违背法令、行政法规则,歹意勾结、危害国家、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,逼迫承揽方进行流通的、改动土地农业用处的土地承揽运营权流通无效。任何安排和个人使用职权逼迫、阻止承揽方进行土地承揽运营权流通,给承揽方形成丢失的,应当承当危害赔偿职责;情节严重的,由上级机关或许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职责人员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,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职责。